| 山东公开选拔150名干部挂职 学历年龄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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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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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50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挂职
为不断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山东省委研究同意,省委组织部确定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干部进行挂职锻炼。
这次公开选拔主要包括:公开选拔50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挂职,其中,选拔30名副处级干部挂职任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选拔70名正科级干部挂职任县(市、区)长助理。
这次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的干部,从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含济南、青岛市辖区)选拔;到县(市、区)的副处级挂职干部从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选拔,正科级挂职干部从省直机关、设区的市市直机关选拔。
参加公开选拔的干部,除要求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外,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的干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2)年龄40岁左右。(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到县(市、区)挂职的干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2)副处级干部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32岁以下。(3)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这次公开选拔采取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步骤进行。对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的干部,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条件从每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研究提出1名推荐人选;经省公选办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面试,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面试成绩、工作经历、熟悉领域和所学专业,研究确定选拔人选和挂职单位。符合到县(市、区)挂职的干部,在各自单位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省公选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挂职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报挂职县(市、区)长助理职位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确定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的干部,安排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业务处室挂任副职,挂职时间为1年;确定到县(市、区)挂职的干部,由各市党委分配到所属县(市、区),分别挂职任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和县(市、区)长助理,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实际需要,研究提出安排使用意见。 |
| 文章录入:白云 责任编辑: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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