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肥城老百姓给市政单位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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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泰山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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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群众满意率低于40%,政府将无条件与企业中止合同,企业还得承担违约责任。”近日,在泰山燃气集团董事长周传利办公室里看见了这份签约合同。8月1日起,肥城《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社会满意度评议办法》正式实施,该市获得公用事业经营权的企业单位全部列入了社会满意度测评对象范围,如果群众的满意率低于40%,这家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将被红牌罚下。
据介绍,近几年来,肥城市对市政公用事业进行改革,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城市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企事业单位以承包、租赁等方式获得公用事业经营权。目前,热电、环卫、 园林等部门已彻底改制。7月3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肥城市专门出台了上述文件,将社会满意度作为一项硬杠杠纳入考评体系当中,市民可通过电话、邮寄、网络等形式,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进行测评。“将公用事业承包、租赁给企业,绝不是政府撂包袱、撒手不管,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永远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肥城市政府有关领导这样表示。
肥城市建设局局长翟志胜介绍,群众监督的事项主要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用户对单位处理分歧的满意度等。群众满意率低于40%的单位,将责令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收回特许经营权,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据悉,市监察、建设等部门将组成公用事业单位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组,对群众社会满意度分日常测评和集中测评两种方式进行,测评结果一律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对外公开,并及时反馈给公用事业单位。 |
| 文章录入:白云 责任编辑: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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